我总是沉醉于第一次遇到你的那场景,美妙而不可言。我是去找康德的《浮士德》的时候远远瞟到你的:你拿着一本书来回轻声踱步,我走进一看才知道你是在细声品读。你的步子优雅而飘然,眼睛明亮而柔美,神态凝重而自然,发型脱俗而清新,这些种种凝聚成的高贵气质让我不禁着迷忘记自己该干什么了,全然我心里只有一种想法:“去欣赏你的美,让我的眼里只有你的存在,忘乎所以。”看了许久都难以平静我就去一个地方写点东西去压抑我的心情。戴望舒写了《雨巷》是为了遇到这样一位姑娘,可没遇到;如今我遇到这样一位姑娘不该写点什么去表达吗?如果她是‘雨果’笔下的艾丝美拉达,那么我甘愿做敲钟人卡西莫多,守护她一生;如果她是‘康德’笔下的葛丽卿,那么我就是浮士德,愿为她闯入地狱;如果她是“泰坦尼克号”的罗斯,我多么希望自己能是杰克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得她的生存。这么幻想着,我就动起了笔写下了这么一短诗。 书有你的香 你在书头,跟着灯光在海洋中。我在书尾,闻着书香在黑暗中行走。 顺着书香,我找到了你。你会问,香何来? 那是你,让书带着香。引着我,寻到你。 提笔涂了又涂,改了又改,斟酌几番,自己觉得还行,就怀着忐忑的心情带着纸去找了她。她仍活在书的海洋里,仿佛外物的一切都与她无关。思量一番,鼓足勇气,我就这么一小步一小步的接近她,每一步都很艰难。我都不知道自己跟她说了什么,只记得最后把纸条留给了她,自己灰溜溜地走了。我害怕自己的冒昧打扰到她而让她生厌,害怕接下来发生的一切让自己心碎,只得躲得远远的,去臆想自己想要的结果。我不能像电影“恋空”男主那样拿女主的手机,把手机号码全删了,只留下自己的号码,我没那么霸道;我不能像潘安那样让你主动来寻我,我不是美男子;我不能像柳永,写出让人牵肠挂肚的诗词,我并不是文人。说到底我只是”小屌丝”,但吃不到的就有种野性去采摘,这是中国很多人的习性。 可第四次见她那种感觉快渐渐淡忘,更提不上有意注意了。可能是心里已经自我感觉到 :那种虚幻应当早扼杀。她那种气质美女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别人接受你的纸条只是出于礼貌,再多的牵扯只会让人觉得你对她有意思。这是现在互联网时代不可否认的事实之一:男女聊着聊着就有种情愫,男生就会对那女生有感觉,然后表白什么的。我想我是有意识的开启保护,以防自己也陷入这样的漩涡,书让我们连接在一起,我们也就不能污染了书。与这次相比,第二次可谓是情意浓浓。 中国人的传统习性驱使着我再去看她,心里是想升华什么的,是想把纯洁的革命书友升华为密友还是情侣,心中是纠结的。毕竟在图书馆这种地方,谈情说爱不是玷污了这片地方?在我的眼里,她的一切都如旧,我多么希望我和她处的这片世界是在银河上,那么只有我们两个人,时间会变得很慢很慢,我们也不会变老。哈哈,那我们岂不是成了牛郎织女,一年一见?这么说来我们注定是没有缘分的。“留恋是瞬间的,钟情却是永久的,”心想着,我便悄然离开了。 最后一次见她已经是几个月之后,她还是老样子,唯一变化的就是她的衣着变了。 从厚厚的羽绒服变成了长袖,汗水总是在她的额头前飘扬,但她并没有去擦拭,她已经从那辽阔的海洋已经滑翔进入了那广袤的天空,没有什么能阻扰她的视线。包括我从她的身边擦肩而过,我仅仅是想堂堂正正的去看她一次,即使她眼里没有我——甚至已经对我没有一点印象,这些都不重要,遇到过就是幸福的,我有‘戴望舒’没有过的幸福!也希望你幸福,未知名的妹子。
有人会说第三次相见呢?已经见到了,她有书香,相反的,书不也有她的香味?看到了书也等同看到了她,那就相当见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