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凡里揣着好不容易攒够了钱急急急忙忙地向车站赶去,他要赶回学校去补够所欠的大四最后一些的学费,拿回他的毕业证的学位证争取找到一份好的工作。因为再过几天就有一个大型的招聘会在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举行。 买好车票,距离开车还有老长一段时间,他就走出车站来到一个报亭买了一份杂志好在路消遣。他刚没有翻几页,就譬见两个男人尾随着一个抱宠物狗的女孩走进了车站旁边一条僻静的小巷子,他们的袖子里还裹雪亮的匕首。他下意识地跟了上去。没有走上几步,他就看见两个小青年挥动着匕首,在女孩子堵在一个角落里,要抢她的钱。那只宠物狗可能已经觉察到了危险,正在女孩怀里发出一阵阵哀鸣。当它一扭头,看见赶来是叶凡时,它的声音就更大了。 这时,女孩儿也看见了叶凡。当他们四目相望时,叶凡不禁心里一颤,那眼神像极了他大学初恋女友梦柯的眼神。梦柯是他相恋四年的女友,他们很相爱。大四刚开学,叶凡发现梦柯发生了很大改变,时不时与他为一件小事情发生矛盾。她的生日到了,她要叶凡给她买那只在宠物店里她中意的宠物狗作她的生日礼物。叶凡为了使她高兴,就用大四的学费给她买了那只叫欢欢的宠物犬。梦柯当时幸福得泪水都流了下来,她抱着欢欢说:“我这一辈子真希望象这只宠物一样被你爱着。”然而,最后她却投入了一个有钱男人的怀抱。由于叶凡没有交最后一年的学费,他的毕业证也就被学校扣了下来。再加上他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家里穷,他不敢告诉他们这件事。他只能远远地看着梦柯被那个男人的车子接走,然后带着爱情的伤痛象从人间蒸发一样,来到这个城市的一个公司里打工。 女孩的求助的眼神击中的叶凡心中最柔软的部分,他紧紧地拧着拳头大声地喝道:“你们在干什么?”两个男人这才注意到尾随而来的叶凡,见他是一个人,说到:“干什么?聪明人一看就知道,识相点,快走开!”说着,其中一个就一把抓过女孩手里的提包,但是被那只小狗咬了一口。“小畜性,还敢咬,找死。”他把提包扔给他的同伴,又一把抓过狗举起来要往地上扔。“不要那样对它,它是一只可怜的流浪狗…”当女孩说这句话时候,叶凡已经冲上去紧紧地拽住了那个男人的双手。可能是叶凡的速度太快,另一个男人来不及反应手里的匕首就扎进了叶凡的左腰。叶凡手里还举着刚抢过来的小狗,小狗正睁着一双热泪汪汪的眼睛望着他,叶凡喊了声:“欢欢…”就昏倒在了地上。 两个男人没有料到会伤到人,愣了一下,洒开脚丫子向小巷子深处逃去。“抢劫杀人啦!”女孩的声音引来的车站值勤的民警… 叶凡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小狗正调皮地躺在他的身边。见他睁开眼睛,它就摇着尾巴爬上枕头在他的脸上嗅了几下,弄得叶凡痒痒的。“你是不是它的主人?”正在给叶凡倒水的女孩问了他一个奇怪的问题。“你不是它的主人吗?”叶凡很奇怪。“不是,它是我在车站捡到了,那你怎么知道它的名字。”叶凡告诉她以前他养过一只叫欢欢宠物狗,样子跟这只很象。他当说道欢欢两个字的时候,那只小狗尾巴就摇得更欢了。“莫非它真叫欢欢,那我们就叫它欢欢”女孩开玩笑说道。 女孩接着告诉他:她叫黎巧,是本市一所大学大三的学生。曾是一个盲人,靠着后天的勤奋考上大学,三个月前她意外地得到了一个志愿者捐献的眼角膜,通过手术见到了光明。 她经过打听,了到志愿者生前在一个城市里的大学读书。她想去那那所大学看看,也算是对那个志愿者的一种告慰。所以,她昨天下午就是要坐车去那个城市。谁知刚走进车站,就被这只狗咬住裤脚叫着不放。她见它虽然有些脏,但是很可爱,不象其它的流浪狗。她就抱起它往一个家住在车站附近的朋友家走,想把先寄放在那儿,等回来后就把它带回家。没有想到差点被抢,幸好是叶凡救了她。叶凡一听黎巧要去的学校正是他的母校,两人便商定一起走,到时叶凡给她当向导参观他的母校。黎巧听了,高兴得直拍手。 几天后,叶凡的伤势基本好转,两人就带着欢欢坐车赶到的叶凡的母校。叶凡找到的他的班主任陈老师,要交上所欠的学费,拿毕业证。但是陈老师看着他,然后告诉他早在一年前梦柯就把学费钱帮他补上了,并帮他领走了毕业证和学位证。这怎么可能?那梦柯现在在什么地方?陈老师有些痛苦地说:其实在大三的那个暑假梦柯就被检查出了是肠癌晚期,医生说好最多再活一年的时间,可是她最终坚持的将近两年时间。这个秘密开始只有她的几个好朋友知道,他也是开学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才知道的。但是她求陈老师不要告诉他,她说她不想让叶凡伤心。陈老师说他原来以为叶凡会陪着梦柯渡过人生中最后的时光,可是叶凡却在梦柯人生的最后时刻消灭的,那个时候全班同学都在帮梦柯找他。最后,梦柯是带着对他的思念离开的人世。 黎巧告诉陈老师她来这里的目的,陈老师说那个志愿者就是梦柯。叶凡立刻明白了为什么黎巧的眼神里会有梦柯的的影子。陈老师给了他们梦柯老家的地址,叫他们去看看梦柯的父母。 他们就赶到梦柯的老家,川东腹地的一个小镇。梦柯的父亲拿出了叶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说:“梦柯说你一定会来,叫我们保存好这两样东西。”他告诉叶凡,他们在得知梦柯得了绝症后,就让她呆在家里,但是她说在学校里有一个让她牵挂的人,余下的日子她要与他一起渡过。他们就陪着到了省城,住在他的侄子,梦柯的堂哥,也就是梦柯跟他说的那个有钱的男朋友家里,就由她堂哥每个月定期领他去医院作保守治疗。她要叶凡给她买欢欢作为生日礼物的话,只是她的一句随口说了。没有想到他当了真,用自己的学费去买了昂贵的欢欢。她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她正要去医院治疗,她就直接打电话给堂哥把车子直接开到学校去银行取钱,给他补上学费。但是没有想到叶凡最终还是误会她了。第二天,叶凡便就不辞而别,梦柯觉得是她对不起叶凡。在这种愧疚中,她坚持了两年,也没有等回叶凡。在她最后的日子里,她决定死后把眼角膜捐给那些需要光明的人,好让她们能够看得见一生一世自己的爱。并要他们把欢欢养好,那是她在这世间好好爱过了一回的证据。但是前几天欢欢突然失踪了,他们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有找到。 黎巧连忙指着怀里的那只“欢欢”说:“是不是这只?”梦柯的父亲看看说:“象,但又不太象。”欢欢只是一个劲地朝他欢快地叫着。 在回去的路上,叶凡打开了临走时,梦柯父亲给他的那封梦柯留给她的信。 “凡:……在我最后的日子里,我越来越清楚:在我二十二年的生命中,你是我唯一的爱人。当我知道我的时间不多之后,我不想让你担心,就没有告诉你,怕你承受不了失去我的痛苦,我就有意有一些小事情跟你吵架,为了是我走后,你能够安心些。欢欢是你送给我最大、也是我最意外的礼物。我说了那句话是真心了‘真希望象那只宠物一样被你宠爱’。所以,我决定以另外一种方式活下去—捐出我的眼角膜,如果你那天遇到一个与我有一样眼神的人,那就是代替我来继续爱你的人。” 读到这里的时候,黎巧的手轻轻握住了叶凡的手。 (责任编辑:明少) |